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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echnical articles1 适用范围
本标 准 适 用于测定配合饲料和单一饲料中水分含量,但用作饲料的奶制品、动物和植物油脂、矿
物质除外。
2 原理
试样 在 1 05士20C 烘箱内,在大气压下烘干,直恒重,逸失的重量为水分。
3 仪器设备
3.1 实验室用样品粉碎机或研钵。
3.2 分样筛:孔径0.45mm (40目)。
3.3 分析天平:感量O.0001g。
3.4 电热式恒温烘箱:可控制温度为105120Co
3.5 称样皿:玻璃或铝质,直径40m m以上,高25m m以下。
3.6 干燥器:用抓化钙(干燥试剂)或变色硅胶作干燥剂。
‘ 试样的选取和制备
4.1 选取有代表性的试样,其原始样量应在10008以上。
4.2 用四分法将原始样品缩500g, 风千后粉碎40目,再用四分法缩2008,装人密封容器,放
阴凉卜燥处保存。
4.3 如试样是多汁的鲜样,或无法粉碎时,应预先干燥处理,称取试样200- 3 00g, 在105,C烘箱中
烘15min,立即降65 0C ,烘干5一6h。取出后,在室内空气中冷却4h,称重,即得风干试样。
5 测定步骤
洁净 称 样 皿,在105士2'C烘箱中烘1h,取出,在干燥器中冷却30min,称准0.00028,再烘干
30min,同样冷却,称重,直两次重量之差小于0.00058为恒重。
用已 恒 重 称样皿称取两份平行试样,每份2--58含水重O.lg以上,样品厚度4mm以下)。准确
r}0 .0002g, 不盖称样ffd盖,在105120C烘箱中烘3h(以温度到达105℃开始计时),取出,盖好称样Im
盖,在于燥器中冷却30min,称重。
再同 样 烘 卜th,冷却,称重,直两次称重之重量差小于0.002g